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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假日即将到来,游客外出春游踏青日渐频繁,大量游客已提前规划出游行程、预订旅游线路。为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旅游环境,昨日,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特别提示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文明出游。
首先做好出游准备,出行前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景区、酒店、游乐场所和交通工具。关注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不前往非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和气候条件不利、治安不好的国家、地区旅游;第二理性选择旅游产品, 在选择旅游产品线路时,切忌盲目追求低价旅游,旅游产品价格和质量是紧密联系的。若价格明显低于旅游成本,服务质量将难以得到保障,购物和自费项目将伴你左右;第三认真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处理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出行前,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对行程安排、费用、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特别是自费项目、另行付费项目等,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并索要交款凭证,不要轻易将旅游费用转入个人账户;第四注意交通安全,选择自驾游出行的游客在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况,并检查相关证件、保险是否齐全有效。乘坐大巴出游时,系好安全带,提前了解安全锤、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门窗的位置;第五文明有礼出游,树立文明出游意识,爱惜生态环境。遵守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第六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旅游消费购物要多留心。如遇推销价格较高的古玩玉器、橡胶制品、药材特产等,要理性消费、谨慎购买,消费后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在旅游途中遇到服务质量纠纷,要积极和旅行社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避免言行过激和肢体冲突而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扩大。若纠纷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需要咨询和投诉时,请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或呼和浩特市旅游投诉电话0471-4608315寻求帮助。(来源:呼和浩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