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晋签署《关于加强长城联合保护利用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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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与山西省在呼和浩特市签署《关于加强长城联合保护利用的协定》。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主要负责人,两省区交界处长城沿线的5个地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12个旗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协定》上签字。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曹建恩、山西省文物局局长刘润民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以长城、黄河为界,其中长城316公里占两省交界线的95%。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长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工作会议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与两省区交界处的市级文物部门、旗县区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长城联合保护利用的协定》,从“协作开展保护利用、加强历史价值研究、联合开展巡查工作、共同开展宣传工作、实现信息共建共享”等五个方面开展合作。通过签署《协定》,两省区不仅建立了交界处长城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的战略合作机制,更标志着长城保护利用工作步入了相邻省区文物部门优势互补、携手并进,相邻地方政府齐抓共管、共促发展的新阶段。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境内现存各时代长城遗存13804处,总长度7570公里,占全国长城资源总量的1/3,跨越战国、秦、汉、北魏、宋、西夏、金、明8个历史时期,分布于12个盟市的76个旗县。为了全面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特别是与相邻省份交界处的长城,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于今年6月20日与黑龙江省、河北省、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签署了《关于加强金界壕联合保护利用协定》,今天又与山西省签署《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利用的协定》,目前正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沟通协商准备签署协定。通过与相邻省份签署协定,建立起长城保护合作协调机制,从而形成两省区文物部门优势互补、携手并进,相邻地方政府齐抓共管、共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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